至今在香港仍沒有與「課金抽獎」的相關規例,其實虛擬抽獎與真實抽獎本質上又有何異同呢?細心來看以往的新聞,警方也曾執法打擊「一番賞」,其概念也是參與者看見抽獎箱內相應的獎品,然後在抽獎箱內抽出抽獎券來換取相應的獎品。「課金抽獎」亦如是,也是玩家看見抽獎池內相應的獎品或角色,然後以同樣方式抽出來。前後者也均涉及直接的現金交易。既然「一番賞」會被列入執法對象,那麼「課金抽獎」是不是也該列入規管呢?
在上周的新聞中也有類似的評論。劉業強於立法會上指出:
//電子遊戲的虛擬抽獎與賭博甚為相似,擔心會影響市民的心理發展,並關注或會促使青少年成為病態賭徒,建議政府協助遊戲業界制訂自律約章。/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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