//法官指,被告犯案手段不複雜,容易東窗事發,而且以債還債,很快會撐不住。//
是次被控告的案主,因虧空公款,終被判下不同控罪。其中的因素包括沉迷賭波,終欠債400萬元。這類不幸的案件屢見不鮮,當中固然有很多不同的因素所形成。在面對沉重的債務壓力,我們也很不想這種壓力加在自己的身上。然而愈想盡快擺脫這種感受,則愈令我們向一些「看似捷徑」的方式解決問題。當中不乏「以賭還債」及「以債還債」的方式。前者不論是成功與否,到最後只會令你債務加重,因為賭博的種子一但萌芽,我們就只有用金錢了結。後者若然心態只是為了拖延債務狀況,沒有想過如何正正經經地還債,則終有爆煲時。
有時候,身在局中不知局,如果身邊人提醒你的次數開始頻密,亦願大家靜下心來,致電我們,讓我們以局外人的角度,助你查看,免於險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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